摘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加大中西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治理和农村贫困治理成为弥补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领域短板的重要举措,建立生态与民生相互促进并加快改善的机制成为中西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乡村治理的基本目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西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乡村关系逐渐由指导关系为主演变为合作关系为主,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村级治理体系逐步建立和健全,村民小组(自然村)的自治功能逐渐强化,村级集体经济开始发展壮大,村民主体性的激发机制逐步完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阶段,必须顺应这些变化并进一步提高其乡村治理绩效,以促进这些地区的共同富裕和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