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行政法的教学模式更多的是采用的一种课堂讲授的形式,也就是在整个教学的过程中更加重视教授给学生课本知识,这就导致了目前我国教学课程中,更多的是强调给学生进行知识的灌输,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我国目前的行政法的教学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就是在整个教学的过程中,我国行政法的独特性要求我国行政法教学要不断进行改革,这样才能够满足我国行政法教学的基本要求,因此,在本文主要研究的就是要在形成法学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教学形式的转变,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帮助学生进行学习。可见,本文主要研究的思路为在进行我国行政法的独特性分析,然后针对其独特性进行有效的行政法教学改革,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帮助学生进行学习。

  • 单位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