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的共通性是美育的基础和前提,而审美的个性化是美育的目标和境界。个性是个体生命的本质所在,审美个性的参差多态正是人类幸福的本源。教师应当以明识催生明识,促进学生将审美偏见转化为审美个性;在感受想象力的"自由"的同时,发现文学创作的"限制"——在语言文字运用方面的审美规律。在保持个体独立性的同时,促进个体与群体的和谐:自身的分寸感、与他者的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