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人类社会开始步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经济以互联网络为载体、以信息技术为动力、以数据信息为生产要素,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集成融合,重构了经济发展业态模式。根据2021年2月公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达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36%,对GDP贡献率接近七成。这场“数字革命”引发了“经济革命”,也必然引起新一轮的“法律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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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