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现乡村的有效治理,应该建设和谐友好的农村政社关系。近年来,基层政府和广泛发展的自发性综合类农村社会组织存在着事实上的关系“疏离”,影响着乡村发展和振兴。在社会组织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中,基层政府可以通过优化服务,建立农村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信关系,实现政社双方的资源互补、激发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主体的活力。为此,基层政府应该进一步转变观念,不断适应和满足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治理和致力乡村振兴的政策、资金、信息和人才的需求,解决社会组织发展的“痛点”“堵点”和“难点”,实现农村政社关系的和谐友好,进一步助力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

  • 单位
    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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