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中最闪亮的重大事件。遵循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利规范、监管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方向,确立了经营主体。明确了林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放开了经营权,落实了处置权,保障了收益权,奠定了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制度基础,极大地解放了林区生产力。但也存在制度不配套等问题。因此,需要总结经验,谋划"改革顶层设计",在深入推进今天林权制度改革中,妥善解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不配套等问题,优化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的良性发展的体制机制。

  • 单位
    江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