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法学日常课堂教学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间存在不协调现象。当前法学教学存在职业导向性不足、教学资料的考试匹配性差、理论教学内容难以适应职业资格考试要求等问题。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背景下进行法学教学改革,要明确法学教育的职业性导向,强化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衔接;注重教学用教材的多样化,拓宽专业教学资料的来源;丰富法学教学的理论内容,适应职业资格考试和职业发展的需要;强化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提高法学教学的职业性效果。通过开展教学改革,使法学教育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发展的需要,提高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促进国家的法治建设。

  • 单位
    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