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年40年,改革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而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法治的基础是法律,法律制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初期,改革和法治建设的起步阶段,也是我国法律制定重新起步的转折点,这时的法律制定主要是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为改革开放提供保障。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时期是改革重新起步并且既往开来的阶段,法律制定的目标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法律制定要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制度的高效运转提出的新的历史要求作出回应,不仅要做到"有法可依"还要做到"良法善治"。只有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内在规律,我们所制定的法律才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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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湖北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