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2月16日,浑水公司提出了一份关于在国内率先实现奶源全部来自于规模化自营牧场的大型乳制品企业——辉山乳业公司的沽空报告,认为辉山乳业公司价值接近于零;紧接着,2016年12月18日,其又提出了第二份沽空报告,指出辉山乳业公司报告的收入存在欺诈现象,股价暴跌以及后续的事实证明了沽空报告的合理性。然而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四大国际事务所之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2014—2016年,连续三年出具的却都是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尝试解剖浑水公司识别辉山乳业公司的财务造假手段,进而分析传统财务分析存在的问题,最后得到要重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逻辑性多重验证、实地考察与第三方证据等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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