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较之于过往对公共利益的保护,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在诸多方面都取得了新的突破,亦有其特殊优势。但囿于该制度仍处在起步阶段,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本文尝试以甘肃省检察公益诉讼情况为蓝本,力求以点带面探索解决当前公益诉讼存在的受案范围狭窄、案源单一、举证责任不明等问题的解决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