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力具有指向力和影响力,行政权具有特定的拘束力和普遍的约束力。行政权行使主体拥有特定的信息,能够配置特定的公共资源,现代立法技术的进步为其提供了法律上的裁量空间。拥有权力的人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督,否则必会滥用权力。对于行政权最有效的监督是作为工具理性的制度化的行政权力本身,工具理性反映价值理性并塑造全新的价值理性,行政权运行不能脱离工具理性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