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胡安国以天理统摄《春秋》大义,将之作为经学义理的最高本体,天理以"理一分殊"的方式得到体现。因此,其在经学诠释上,有着"以理驭势"的义理逻辑:天理通过圣人书法落实于具体历史实践,来驾驭和制衡人欲横流无理的时势。以"理"驭"势"的义理逻辑,在诠释中具体地落实为重义轻利、贵王贱霸、尊君抑臣、内夏外夷。胡安国藉以理驭势的内在逻辑建构其《春秋》学的义理大纲,是道学奠立《六经》理论范式的重要表现,决定着南宋到清初《春秋》学的基本形态。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