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广东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4月13日以粤环[2018]15号印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粤东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粤东地区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韩江水环境安全,更严、更实、更快推进榕江、练江水环境系统共治,有效发挥韩江榕江练江水系连通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