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将连带责任引入劳务派遣领域,目的是为保障劳务派遣行业的有序发展。面对当下复杂多元化的劳务派遣纠纷,现行劳务派遣连带责任制度的不足逐渐显现,主要表现为单向连带责任规定不合理、连带责任范围不明、类型不明以及内部追偿事项规定不明等。这些问题不仅无法满足充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需要,还易产生司法分歧,加大案件审理难度,进而导致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出现新的纷争。应打破传统劳务派遣法律关系理论的桎梏,以共同控制论作为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理论依据,优化原有单向连带责任规定;基于共同控制与共同受益的事实,明确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共同控制被派遣员工的范围内承担双向连带责任。在明确责任基础上,区分具体情形,确定适用一般连带责任或补充连带责任,并按约定或过错程度,确定责任份额,明确一方可以就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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