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国基础教育发展较早,他们不但建立了涵盖政府部门、学校、家长以及学生在内的多样化的问责对象系统,还确立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机制、教师聘用与培训体系、评价体制和惩罚系统等。其中,中小学师德问责制是问责制度系统中最为与众不同的部分。借鉴德国教育经验,中国在构建中小学师德问责制时,需要通过明确师范毕业生使用准则、完善多样化问责对象、加入问责衡量系统、完善教育督查机制、完善师德奖惩体制等方法,使其进一步完善。

  • 单位
    信阳学院; 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