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刑法第253条之一第3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非法获取个人数据的行为,并未明确界定“非法获取”的具体内涵,对该类行为如何认定存在争议。主流观点将“非法获取”与“未经数据权利人知情同意而获取”等同,但笔者认为这可能面临过度犯罪化的质疑,因此需要对“非法获取”的内涵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