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霍耐特与弗斯特围绕正义批判理论发生了一场关于"承认还是辩护"的争论,这场争论在三个方面展开。在规范问题的理论传统方面,霍耐特延续了黑格尔传统,弗斯特赓续了康德传统;在不正义的内容解释方面,霍耐特认为不正义问题主要是指人们遭遇错误承认,弗斯特认为不正义问题首先是权力问题;在解放目标的指向方面,霍耐特追求一种伦理生活方式,弗斯特提倡获得辩护的社会基本结构。这场争论涉及霍耐特与弗斯特对西方社会不正义问题的理论回应,是霍耐特与弗雷泽正义批判理论之争的延续,是法兰克福学派批判理论传统内部之争的当代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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