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得税协调与合作是粤港澳大湾区推进制度合作、规则衔接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利器。自改革开放以来,粤港澳大湾区所得税协调与合作经历了探索起步、初步协调、全面合作和优化调整阶段等四个阶段,各个阶段前后顺承,凸显粤港以自贸区为目标的税收合作的不断深化。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所得税进一步协调,应成立高级别的税收协调机构、优化所得税协调路径、缩小三地所得税税负差异、完善所得税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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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协调与合作是粤港澳大湾区推进制度合作、规则衔接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利器。自改革开放以来,粤港澳大湾区所得税协调与合作经历了探索起步、初步协调、全面合作和优化调整阶段等四个阶段,各个阶段前后顺承,凸显粤港以自贸区为目标的税收合作的不断深化。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所得税进一步协调,应成立高级别的税收协调机构、优化所得税协调路径、缩小三地所得税税负差异、完善所得税税收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