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等教育产生社会效用的外溢性特点,是科学划分高等教育领域政府间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基本依据。我国相关改革经历了"集权—下划—适度集中"的过程,2019年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开启了高等教育政府间财政关系调整完善的新进程。当前划分框架存在央地间、省际间高等教育财政保障水平差异,高等院校科研职能未充分纳入统筹范围,部分权责划分还不够明确等问题。为此,下一步应强化中央政府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对地方高等院校科研方面的政策导向性投入,推动财政转移支付规范化、明晰化,注重发挥省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统筹作用,并以制度化为先导逐步推进法制化。

  • 单位
    北京外国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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