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黔府办函[2015]177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十三五"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0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贵州省"十三五"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 单位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