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目前普遍采用的水环境管理的重要制度之一,在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质量改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将基于水环境容量约束和基于流域排放标准的允许排放量进行对比,构建了控制单元排污许可总量限值管理模式和污染源排污许可总量限值优化方法。基于永定河流域典型控制单元的实证研究表明,在执行流域排放标准时,北京段典型控制单元可满足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但张家口段典型控制单元仍需要削减CODCr 210.388 t/a。张家口段典型控制单元内2家污水处理厂上游间接排放固定源需分别削减CODCr 0.002和32.039 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