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放管服”改革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其对市场主体活力的影响机理尚无定论。本文以2015年我国各地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为准自然实验,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采用双重差分法分析“放管服”改革对企业投资的影响。研究证明:“放管服”改革政策显著促进了企业投资、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相比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放管服”改革对非国有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投资活动促进程度更大,这种效应主要通过提高企业投资回报率和缓解企业外部融资约束发挥作用。因此,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重视“放管服”改革对企业投资的促进效应,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激发市场活力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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