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王船山诗学标举的"意"这一核心范畴,寄寓着丰富的蕴涵。"有意"揭呈了诗人之意对景物的主导作用,凸显了创作主体的主动性;"公意"说明了诗人之意产生的重要机制,即创作主体心灵的澄明和无蔽状态;"深意"指向诗意的内容性质,昭示了诗意与理的密切联系,但重要的是,船山未尝忽略理的真实效用和动态性,显著地反拨了传统道学家所论。船山从这三个维度构建了一套深刻而严密的以"意"论诗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