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京政发〔2023〕1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政府批准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确定的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现予公布。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有关要求,贯彻“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野生植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为建设生物多样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市政府2008年2月15日批准的《北京市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