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不管是立论还是驳论,都有或暗或明的说服对象,或说是“不知者”和“不信者”。论证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提供可靠的论据、利用合理的方法将“不知者”“不信者”转化为“知者”和“信者”。就像一场辩论赛,双方各有所据,是有攻守的,“攻”就是直接驳斥,“守”就是对异见者反驳的再驳斥。不允许论敌现身或故意隐藏对方有价值的质疑,论证往往会变成一种没有价值的自言自语,自然无说服力可言。单从技术层面来看,双方攻守的阵地主要在论点、论据和论证方法上,但指引去发现问题症结所在的往往依赖更高层面的识见和逻辑思维习惯。只有多读多思,培养这些深度思考习惯,才能在写作中增强论辩能力,从而击垮对手,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