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允许药品专利申请补充实验数据是我国专利审查指南2017年修改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世界各国药品专利申请审查中的普遍做法,但基本上都采取审慎的态度,以免违背专利先申请原则和公开换保护原则。我国司法实践亦是如此。而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第1.10条明确要求放宽对药品专利申请补充实验数据的审查标准,最高人民法院也已就此发布相关司法解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该司法解释的具体条款内容仍有待于进一步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