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思想水平也在不断的提升,现在的人们对自己的权益有了一个很明确的认识,尤其是一些物权方面的认识。这正是推动《物权法》诞生的源头。不动产等级制度是《物权法》中明确确定的物权制度,也是当前社会当中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和每个公民都有着必然的联系。因此要充分认识到不动产登记的意义所在。不动产登记在很多方面都有涉及,但是在林业方面却有着很多的问题,因为林业的特殊性,导致出现了许多的困难。文章就是对不动产登记在林业方面实施当中的困难做出的解决方法,希望能够对现在的不动产登记起到推动完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