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有不少环境犯罪案件存在罪责刑不相适应、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引发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从环境犯罪案件的特殊性出发,分析轻刑化趋势中出现的困境来源于环境犯罪的行政从属性定位错误和过度强调刑罚预防功能。环境犯罪轻刑化趋势具有理论依据和现实需要。以提高环境法治效果为目标,环境刑事司法中应当明确环境法益、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加法律解释检视程序、重视环境犯罪酌定量刑情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