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福建省福清市政府于2009年7月颁布实施《福清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行办法》。这项制度建立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征地难、拆迁难等问题,并对保障被征地农民失地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经济安定局面,以及对推动城乡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多年实践证明,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过程中,还面临着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偏低、被征地农民因户籍变迁而影响参保资格以及当地财政承付压力等问题。因此,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可持续发展值得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