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欧盟和中国香港在ESG信息披露制度建设与实践方面走在世界前列。本文系统回顾了美国、欧盟和中国香港的ESG信息披露制度的历史进程,并对三者的ESG信息披露的强制性、内容、对象和可靠性进行了评述。针对我国ESG披露存在的强制性要求低、缺乏规范的披露标准和配套的服务体系等问题,从建立强制性披露制度、保证信息可比性和增强披露可靠性三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

  • 单位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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