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安徽、山东各区县的596份农户微观调查数据,文章利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研究了土地托管对于作为土地托管委托方的农户收入的影响。结果表明,土地托管可以显著提高委托方的农业收入和非农业收入,其中,农业收入的提高是通过增加亩均粮食产出和降低农资及生产服务价格实现,非农业收入的提高是因为土地托管能够有效促进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因此,应进一步增加对该模式的推广及政策支持、有效防范土地托管经营风险和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