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并政办发[2019]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西山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重新修订报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