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从农村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总结乡村治理的实践经验,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强化乡村制度建设,逐渐形成并不断健全了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社会治理格局的创新实践,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内在要求,是满足村民对美好生活需要、实现村民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面临乡村治理组织不完善、乡村治理能力比较弱、乡村治理体系欠健全等现实挑战。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需要加强乡村治理领域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规范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规范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完善村规民约的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