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和《财政部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通知》的发布,交通基础设施已正式纳入政府会计主体实施会计核算。由于交通基础设施固有的特殊性和历史遗留的问题,在执行准则和制度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就交通基础设施会计主体、计提折旧、存量基础设施确认计量方面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