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7年,金湖县于江苏省第二轮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中获批基层农经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后因机构改革,将基层农经体系建设试点改为农村"三资"管理阳光行动试点。经过3年探索,金湖县建立权责明确、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的村级事务公开体系,实现全县5.2亿元村集体资金规范化管理,全县村级非生产性开支同比下降29%,村干部信访举报同比下降35.7%,从源头上治理和防范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截至2019年底,全县126个村(居)集体资产经营性收入达7084.44万元,村平均56.23万元,比2016年底增长15.71%;村集体总收入达11235.89万元,年增长达1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