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古城作为具有不可再生性,保护是首要工作.同时,古城具有价值性,开发也是必要的。特别是冠以"世界文化遗产"这一名牌,吸引了大量游客前往,推动了旅游业的发展和古城遗产的保护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但是,过度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对历其"原真性"受到破坏,不利于其可持续的发展。本文以山西省平遥古城和云南省丽江古城为例,分析具有"世界文化遗产"这一名牌的古城保护与开发之间存在的矛盾关系,探讨古城资源保护与开发发展之间怎样形成共赢关系,并提出相应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