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反思本质上无法逃脱既有而偶然的实践经验的约束。这一"反思—实践"关系,削弱了许多试图面向"未来"的伦理理论的重要性。19世纪中叶,马克思和恩格斯曾以独特的新方法,探寻和反思过对于他们而言的"未来",表明了在什么意义上对"未来"的探寻和反思能突破"反思—实践"关系的约束。只有当"过去""当下"和"未来"分享共同"人类处境"时,对"未来"的探寻和反思才恰当合理。"未来伦理学"因此只能是一项建基于共同"人类处境"的伦理探寻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