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英国美学家克莱夫·贝尔(Clive Bell)在1913年出版的著作《艺术》(《Art》)中提出了"有意味的形式"这一概念,并以此概念为中心构建了自己的艺术理论体系,论证了艺术的本质、艺术创作的原则和艺术史发展等问题。该理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是因为它被认为很好地解释了现代主义艺术,另一方面是因为它代表了一种极端的形式主义理论。实际上,后一种对贝尔理论的理解是一种误读,贝尔的理论并不是一种形式主义理论,他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艺术家的情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