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就地正法”的“变例”性考察

作者:娜鹤雅
来源: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 50(05): 108-112.
DOI:10.13484/j.cnki.ndxbzsb.20180518

摘要

自清代中叶开始,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死刑案件的审判程序日渐多样化。作为区别于常规审判程序的特别死刑审判程序,咸丰三年普适于全国的就地正法即是其中一例。就地正法具有适用对象明确、程序简略及处罚从重的特征。作为晚清政府挽救政治合法性危机的产物,就地正法的适用破坏了既有的审判制度,其苛猛的性质同时损毁了其自身及晚清政权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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