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对长汀县绿康沼气合作社的典型调查,采用比较分析法,对农户使用沼气与电力替代薪柴后的经济与生态效益进行分析。结果表明,长汀县水土流失区农户生活用能采用沼气替代薪柴优于采用电力替代薪柴,这一结果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决策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