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人大制度治理,在传统意义上往往等同于国家(政府)的统治、管理,在现代意义上则"区别于传统的政府统治概念"(1),而被界定为包括政府、市场、社会、公民等多主体的合作共治。不过,多个主体并非是等量齐观的,它们在属性、结构方面有差异,在使命、功能方面也有大小强弱之别。国家(政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