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律师辩护难的问题至今悬而未决,解决该问题的前提在于弄清原因。司法工作人员存在"司法体制很少冤枉好人"等司法迷信,过分强调惩罚犯罪,认为律师是为坏人辩护的异己;律师在庭审中处于劣势,公众思想落后,难以客观认识律师的辩护职能;我国法律规定存在缺陷,使律师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执业风险大;部分律师专业素养不足、职业伦理素养低下,公众怀疑其素养而降低了律师的出庭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