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包容审慎是我国新经济领域监管权行使的重要原则。现有实践中的竞争监管缺位与竞争规则漠视制约包容审慎的实效性,突出领域重大安全事件频发也引发包容审慎的舆论质疑。市场竞争与新经济发展的高度契合使得包容审慎原则的适用应当充分重视市场竞争秩序维护。对"市场间"创新发展的充分包容与对"市场内"主体行为的适时审慎是监管原则的竞争要义。摆脱传统管制思维,通过竞争法律制度引导市场竞争规则建立、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防止以新经济外衣复辟垄断经营是包容审慎制度矫正的竞争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