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过程中出现的权力腐败与监督需要从制度上加以预防和制裁,以达到最佳的反腐效果。这不仅要对腐败的概念、特征进行深入分析,而且要认识到腐败的危害与规制的必要性。在对我国现行监督制度认真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树立公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建立相应的激励制度、完善信息政务公开制度等措施来完善我国的腐败规制,真正做到权力有监督,监督不放松,腐败有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