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从倾斜保护当事人诉权的角度,重新确定了诉讼费用交纳范围,调整了诉讼费用的交纳标准,明确了诉讼费用承担的具体规则。但《办法》对共同诉讼制度中的诉讼费用分配问题仅作了较为粗浅的规定,不利于指导司法实践活动。基于该现状,笔者认为应综合从诉讼成本控制的经济视角与共同诉讼的法理视角来研究共同诉讼当事人之间的诉讼费用分配问题,建立与完善共同诉讼中的诉讼费用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