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工智能对于治理领域产生的变革要求在理论上予以重构与创新,将人工智能置于治理的内部"理论证成"与外部"风险识别"的二阶结构中提出并论证治理算法化这一分析框架,不失为一条在人工智能时代探讨治理变革的有益进路。治理算法化成立的先决条件除了"可计算化"模块的努力之外,更重要的是重塑治理的边界。其源起既是治理信任补强之需,亦有个体化时代建构集体行动之必要。治理算法化应始终秉持以人为尺度的应用逻辑。治理算法化存在"道"与"术"的异步困境,即存在商业逻辑优先于治理逻辑、算法偏见内化为公共理性、技术权力泛化为液态监控以及拟态真实取代治理情境等风险。因此,治理算法化仍须进一步促进技术与人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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