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鲁政办字〔2022〕6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