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提取错误汇款案件中判断存款的占有归属是核心问题。在卜某侵占案中,被告人卜某将他人错误汇入其账户的钱款通过取现和转账的方式非法获取,拒不归还,对该行为的定性应从刑法角度出发,明确刑法占有概念与民法占有概念的不同。同时对刑法中传统的事实占有概念进行反思,揭示占有的本质是社会分配关系,规范性要素是占有判断的决定性因素,并采用社会分配领域理论确定占有归属的一般判断路径。现金属于银行的分配领域,由银行占有,卜某的取款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取款之后拒不返还的行为才是刑法评价的对象,最终构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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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