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建设"一带一路"服务是我国法学教育必须履行的时代重任,因此迫切需要培养新型的国际法人才。国际组织法是国际法专业教学的重要内容。为满足"一带一路"倡议需求,《国际组织法》课程应根据当前国际关系及其理论的新发展进行改革,树立法学教育双向国际化、理论性与实践性并举的教学理念。在课程内容上应加强对非传统形态国际组织、相关区域性组织制度、中国和沿线国家国际实践的教学,在教学方法上注重通过案例教学调动学生的主动性,根据专业和学生特点开展多语种教学以及开发多种辅助性实践教学等方式,来实现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国际法人才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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