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域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是可将社会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治理层级。自2019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市域社会治理在体制机制建设中取得积极进展,推进了党政主导体制建构,也推动了治理风险隐患的化解。以治理理念及理论为切入点进行考察,市域社会治理还需要强化社会力量,以民众利益诉求为核心,推动基层群众自治与共治,关注治理过程与质量的提升。

  • 单位
    中共中央党校; 国家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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